叶某某,孙某某故意杀人、孙某某窝藏案
作者: 发布时间:2026-10-21 15:40:17点击:29
基本案情:2016年,叶某某因与被害人张某霜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后心生怨恨,通过网络雇用孙某某及韩某某(在行凶过程中被"反杀")杀害张某霜。叶某某提起犯意,为主制定杀人方案,提供资金及被害人行踪,多次催促并加价坚定受雇者杀人决心,系组织、指挥者。孙某某参与望风及行凶,韩某某直接持刀杀害张某霜。事后孙某某明知孙某某系犯罪人,仍出售身份证并帮助其逃匿。
裁判要旨:1雇凶杀人案件中,应从雇凶者与受雇者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着手,准确认定罪责最为严重的主犯。雇凶者提起犯意、为主制定方案、组织指挥受雇者实施犯罪的,罪责最为严重。2对雇凶者是否适用死刑,以案中情节为主、兼顾案外情节:有违社会道德的感情纠纷不作为从宽事由;受雇者被"反杀"应纳入量刑评价;坦白、立功情节一般的可以不予从宽;赔偿并获得谅解并不绝对排除死刑适用。
判决:叶某某犯故意杀人罪,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(最高人民法院已核准);孙某某犯故意杀人罪,判处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;孙某某犯窝藏罪,判处有期徒刑二年。
